所在地区: 海南 - 海口市 - 美兰区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机构性质:民办
负 责 人:李萍 院长
成立时间:2004
占地面积:900平米
床位数:100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 全护理 特护
收费区间:1350 - 3000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李海
地 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小区15栋别墅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22905.html
邮 箱:yedaozhijia@qq.com
交 通:
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位于美兰区,公寓有多路公交车可以到达:8、28、29、33、39路在海府一横路美舍小区下车;37、11、14、43路在白龙南海南省干部培训中心下车
机构介绍
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简介
2004年4月创办于美兰区山内花园——美兰老年公寓,公寓成立初期设35张床位,经过4年的不断努力,在市、区民政局的相关领导的直接关怀帮助下我们得到了质的发展。于2008年迁至美舍小区,并正式更名为“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同时床位也由原来的35张床位扩展到100张床位。
经过7年的发展我们不断的更新与完善护理设备,特别是近几年在市、区老龄办的直接帮助下我们得到了发展,2009年受美兰区老龄办委托我们承担了海口市美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2010年12月我们公寓为了响应国家五保集中供养的政策,我们与区民政局签订了三江敬老院委托管理合同书,承担这两项政府工作使我们感到十分荣幸、又感责任重大。现公寓是我市设备相对齐全、规模较大的集养老、护理、康复、保健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公寓。
如今公寓占地900平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米、开放养老床位100张、在建养老床位120张(预计2012年10月完工);公寓设有敬老院管理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护理中心,公寓配备医生1人、护士5人、护理员28人、清洁员6人。
公寓2010年加入中国护理联盟会(长照联盟)主席团成员。公寓成立7年以来曾经获得省、市、区相关领导的关心与帮助,在国内多次受到新闻媒体的全方位报道;先后到我公寓参观指导工作的领导人有:国家老龄办副主任陈传书、海南省副省长符跃兰、民政厅厅长苗建忠、海口市副市长袁光平、海口市民政局局长王宁、海口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武金岭等美兰区相关领导。
奉献我们的爱心呵护您的生命之火;用我们的真心呵护夕阳的今天 。
椰岛之家家温馨、幸福人家人寿长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自理1350元/月 半护理:1500——2000元/月 全护理2000——2800元/月 特护3000元/月以上(这些费用只包含吃住、护理费用;不含个人的医药、个人用品等费用);第一次入住需提供入住老人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身份、体检合格证明(二甲医院以上)外地户口需提供本地有固定职业、房产的经济担保、2000元入住押金、1500元公摊与床上用品费
设施
公寓下设有:敬老院管理部、居家养老管理部、养老院管理部
养老院管理部 :主要是从事老年养老、生活护理、残疾康复、医疗保健
居家养老服务部:主要是从事家政、日间护理、残疾康复
敬老院管理部 :主要是管理三江镇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异地养老服务工作
以上三个部门各配备了康复器材一套
服务内容
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主要从事:老年养老、生活护理、保健医疗、残疾康复、异地休闲
入住须知
入住须知
1、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是一家民办养老公寓、是一家从事护理为主的养老公寓,入住老人生病家属应第一时间到达并送医院否则后果自负。
2、入住老人当月生活护理费应在每月1号到10号缴纳,否则公寓将罚收委托人滞纳金0.5% /日;超过25号未缴纳费用者入住合同自动终止并要求支付公寓相关经济损失,入住押金不退还。
3、对于未能履行入住合同的家属我们有权将缴款通知书张贴到你工作单位、或住所的权利。
4、凡是入住本公寓或敬老院的老人须提供二甲以上的健康证明、入住本公寓或本公寓管理的敬老院的老人或家属必须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
5、入住老人或看望老人的家属必须自行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保管不慎本公寓一概不负责。
6、入住前我们将签订入住合同并向院方提供健康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如实填写入住申请表,非海口户口将需要提供本地户籍担保或公务员担保。
7、入住本公寓的老人或家属严禁使用非公寓书面同意的电器或其他自带设施、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公寓一经发现有权要求家属或老人赔偿公寓的经济损失、造成的后果由家属负责。
8、公寓执行24小时值班,如需临时离院必须向值班护士申请并填写临时离院记录单。
9、老人意外身故者其家属要在4小时内处理遗体否则公寓将按国家规定处,理费用由法定监护人或其委托人独立承担。
10、入住老人如在本公寓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本公寓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我已经详阅并承诺严格遵守(签字):
告老人与家属书
为了加强我公寓的职业道德建设,促使老人入住过程中建立平等的道德关系,规范双方的道德行为、创造医护人员关心体贴老人,老人及其家属尊重与信赖医护人员在养老、护理工作良好环境,特制定以下道德关系合约以供双方相互监督与遵守。
一、医护人员必须做到:
1、老人入住时应热情接待,并口头或书面介绍入院须知
2、人性照护、尊重老人与家属、对待不讲地位、不论城乡部分亲疏、一视同仁。
3、认真听取家属或老人的建议、及时向上级反应这些家属或老人的建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事。
4、不向家属暗示索要财物、不向家属或老人收取不真实的费用。
5、需要公寓提供特殊服务时、院方将核定收费标准后执行。
二、老人与家属应做到:
1、严格遵守公寓相关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2、讲文明礼貌、尊重公寓医护人员的劳动、积极配合护理员的工作。
3、尊重公寓人员的人格、不给医护人员送财物、不宴请医护人员。
4、入院前应按规定交纳入住费用,入住期间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不拖欠离院时结清账目。
5、与护理员发生纠纷时应向公寓领导反映不得影响公寓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采取粗暴无礼行为,不得妨碍其他养老老人的正常生活。不得要求护理人员做与护理工作无关的事项。
6、要爱护公寓公共设施、保持公共整洁、自觉维护公寓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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