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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 安徽 - 滁州市 - 天长市 机构类型: 老年公寓 机构性质: 民办 床位数: 100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 全护理 特护 收费区间: 1500 - 3700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 陈小姐 地 址: 天长市区广陵东路与平安南路交界处 邮 编: 239300 网 址: http://www.yanglao.com.cn/resthome/42058.html 机构介绍 天长市金太阳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是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大型民办养老机构,位于安徽省天长市区广陵路南侧、平安路西侧、炳辉路之北,西与市人武部接壤,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老年人居住、生活的好地方。公寓占地70余亩,一期工程规划55亩,建筑面积51000㎡,设计床位800张,总投资1.5亿元,二期工程规划15亩,建筑面积20000㎡,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皖东地区最大的中高端养老机构。 收费标准 单位:元 2014年12月 序号 护 理 等 级 房间类型 收费项目(每月) 合计 收费 (每月) 床位费 基础护理费 特别护理费 伙食费 冷热水费(含公 共部分) 电费 数字电视收视费 1 自 理 单人间2—3楼北 850 300 420 90 60 12 1732 双人间2—3楼北 600 300 420 90 45 6 1461 双人间2—3楼南 660 300 420 90 45 6 1521 2 介 护 (一) 单人间4楼北 850 300 300 420 90 60 12 2032 双人间4楼北 600 300 300 420 90 45 6 1761 双人间4楼南 660 300 300 420 90 45 6 1821 3 介 护 (二) 单人间4楼北 850 300 600 420 90 60 12 2332 双人间4楼北 600 300 600 420 90 45 6 2061 双人间4楼南 660 300 600 420 90 45 6 2121 4 介 护 (三) 单人间4楼北 850 300 1200 420 90 60 12 2932 双人间4楼北 600 300 1200 420 90 45 6 2661 双人间4楼南 660 300 1200 420 90 45 6 2721 5 特 护 (一) 双人间北 600 300 1800 420 90 45 6 3261 双人间南 660 300 1800 420 90 45 6 3321 6 特 护 (二) 双人间北 600 300 2100 420 90 45 6 3561 双人间南 660 300 2100 420 90 45 6 3621 7 特 护 (三) 双人间北 600 300 2400 420 90 45 6 3861 双人间南 660 300 2400 420 90 45 6 3921 8 全护理 收费面议 说明:1、此收费标准从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 2、冬季统一供暖取暖费:单人间每月190元,双人间每人每月140元,房间电费节余可抵交供暖费。 3、双人间包房:数字电视费收视费每月按12元收取,供暖费每月按280元收取。 设施 设计独特新颖,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规范》要求,设居家养老区和集中养老区,电梯上楼、无障碍通道、长廊连接、绿化成荫、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林荫小道、健身广场,居住在这里仿佛置身于公园之中。 配套设施齐全,有专供老年人就餐的餐厅食堂,有自己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有医务室方便老人就医,有室内文化娱乐活动室,设有棋牌室、书画室、阅览室、健身房,有购物中心。 服务内容 经营理念和宗旨创新,理念:弘扬孝道,关爱老人。宗旨:代天下儿女尽孝,替世间父母分忧。让每位老人在这里感到幸福、快乐,充满着自信。 入住须知 入住条件 1、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 3、精神状况适合过集体生活。 入住程序 1、老人或由委托人提出申请,到公寓接待处填写入住申请登记表; 2、自行到公寓指定医院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项目:血糖、血压、血脂、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 3、委托人陪同老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老人及委托人各一份)、老人医保卡复印件一份、老人近期1寸照片2张、体检资料及入住申请登记表到接待处面谈入住事宜,确定入住标准、拟定护理等级; 4、签订入住协议,交纳首期费用,安排床位入住。 入住须知 1、老人入住后,如发现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以及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委托人应及时接回。入住老人如发生突发事件,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处理,不得借故推脱。否则,造成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2、入住时需交纳当月费用,以后每月25日前交纳次月费用。 3、入住老人的衣服、生活日用品自理;个人家具和电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搬入房内。 4、入住老人外出不在公寓食堂用餐需提前通知楼层护理员,离开公寓七天(连续三餐)不在公寓就餐者一律不退伙食费,超过七天以上的,超过天数(连续三餐)按天退伙食费。老人到餐厅用餐时不得自行将食物带离餐厅,否则按价付费。不得在房间内煮食物。 5、老人外出期间,不退房的不退床位费、护理费。 6、电费按房间独立核算,一房一表;每月用电度数公布到房间,7—10月夏季用空调,电费按月结算,按月支付;冬季取暖费另行收取。 7、入住老人外出时,应将外出的时间、地点告诉楼层护理员,填写外出登记表,外出期间的安全由本人或委托人负责。 8、入住老人应遵守本公寓规章制度,提倡文明养老,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9、入住协议终止后,须将协议书带来,由业务科清点物品开具出公寓证明,财务科结清费用,办理离公寓手续。 10、房间用品代办费一次性收取600元(含被套一床、床单一床、盖被胎一床、垫被胎一床、枕套两只、枕芯两只、水瓶一只、脚盆一只)。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