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夸大保健品功效骗取老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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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麟和被告人任某霞设立公司,聘请多人为该公司话务员,并对其进行话术培训,利用非法购买的全国各地老年人信息和改号软件,伪造健康顾问的身份给老年人拨打电话进行推销,夸大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以此骗取老年人的钱财,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轻重,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任某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律师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关于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标准的,可以酌情从严惩处的规定,对主要被告人王某麟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高额罚金,充分体现了我国从立法、司法层面对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体现了对老年人等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另外,王某麟为实施诈骗犯罪而购买老年人身份和通信等个人信息的手段同时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所以法院对其数罪并罚。
温馨提醒
国家对保健品标示或宣称具有疾病防治功能实行严格管制,禁止对保健品功效作虚假、夸大或易误解的不实宣传,不要盲目相信推销人员所谓的“神奇功效”,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2:“消费返利”“养老服务”非法集资花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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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封某吉通过专门向老年人散发传单、发放鸡蛋等小礼品,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等方式,哄骗160余名老年人成为“老妈乐”会员,以“消费返利”的方式进行投资,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多万元,从中获得10多万元的提成。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封某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将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已冻结的赃款返还被害老人。
被告人杜某羽伙同其他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公司为名,向老年人宣传养老产业投资,共诈骗196名老年人,骗取资金共计1043万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其向受害老年人退赔所有诈骗钱款。
律师点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犯罪分子往往瞅准老年人掌握部分闲置资金、一般无大额消费需求并希望积蓄能够保值增值等特点,以各种名目的投资理财为名,诱骗老年人上当,到头来不但预期收益没得着,反而损失了省吃俭用积攒下的养老钱。
温馨提醒
广大老年人投资者在遇到心动的理财项目时,千万给自己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不要轻信所谓的理财分析师的低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承诺,也不要被身边熟人朋友已经获得收益的假象迷惑。对于明显违背成本效益运行规律,标榜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投资项目,果断抽身,及时止损。
案例3:交纳各种费用就可分享巨额民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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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涂某永对外宣称是民族资产解冻善款发放负责人、国家部委工作人员等,向受害人传达了一个“国家机密”,即上世纪遗留在海外的巨额民族资产,已经被国家进行解冻,现在要作为善款向社会发放,民众只需向他交纳手续费、税费、转款费等费用,即可分享巨额民族资产善款。依靠“国家”的“背景”和巨额利润的诱惑,诈骗老年人40多万元。法院查明,被告人涂某永多次诈骗老年人,依法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涂某永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六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律师点评
本案中的“民族资产”是被告人精心编制的“皇帝新衣”,其虚构的“国家”背景和国家机密,无非是为了提高其谎言的可信度,粉饰其合理性。其实我们只要稍微运用逻辑常识即可揭穿其骗人的本质,既是国家福利何须保密,又怎会要求交纳费用?或者简单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亦可识破。
温馨提醒
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谨记,切不可贪图小利而轻易向别人支付款项,一定牢记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