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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不养老 耄耋老人法律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108
 晚报讯(通讯员潘斌 肖如义)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然而年近90岁的何某因子女互相推诿赡养义务,不能享受一个耄耋老人应有的天伦之乐。
 
何某共有8个子女,他本随其五子生活,然而三子、五子相继去世,致使原赡养方式不能继续履行,剩下的六个子女对其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09年5月,何某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恩施市法院判令何某的六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何某赡养费200元。然而其长女何某某以农村风俗等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何某遂于2010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何某某态度强硬。通过执行法官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何某某于6月7日自觉履行了到期的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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