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老人养老中心洗澡遭烫伤后死亡 养老中心被判担责60%赔8万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次数:150
11月25日,江西高院发布消息,2019年12月,江西萍乡一患有老年痴呆老人,在养老中心托养时被意外烫伤,后经治疗死亡。法院认为,老人因洗澡被烫伤,养老中心对此负有全部责任,但老人年事已高且身体素质较差,养老中心对老人死亡应担主责,最终判决该养老中心承担60%的责任,赔偿8万余元。
上一篇:“废物式”养老,正在
下一篇:社会关注老人智能技术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