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2015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涵盖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央、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6.8亿元,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床位达18万张,较“十二五”末增长46%。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和农村的覆盖率分别达到39%、14.6%。
激发社会资本活力。省民政厅每年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带动社会资本约18.11亿元。同时,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建立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和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制度,有效激发了社会力量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开设医疗分支机构。全面启动护理型养老机构三年提升改造行动,持续提升护理型养老床位的比例。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清理。自2017年起,省民政厅牵头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清查养老机构28项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目前全省所有州、市均建立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约谈制度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
加强综合监管。2019年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正式上线,实现项目、机构、床位、老人、资金等全方位的管理,大幅提升了政府监管效率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规范服务标准。按照《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以等级评定促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
社会参与、功能齐全、服务多样、创新发展,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桃源社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2030人,占社区总人口数的34%。社区建立了桃源养老服务驿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健康保健讲座、法律援助等社区老人迫切需要的养老助老服务。同时,成立志愿者联盟,对老年人进行生活陪伴、交流谈心。桃源养老服务驿站不仅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生活便利服务,更予以了精神慰藉和人文关怀,深受社区老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曲靖市陆良县紧盯老年群体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中普遍存在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探索实践“老年幸福餐桌”,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12年陆良县三岔河镇太平社区依托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起了老年餐桌,为70岁以上老年人及70岁以下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每日两餐,每餐一荤两素一汤的就餐服务,让老人们告别了“吃轮饭”或“摸锅摸灶”的生活,形成了“老年幸福餐桌”的雏形。“老年幸福餐桌”受到群众热烈欢迎,迅速引起强烈社会反响。2017年陆良县将“老年幸福餐”列入县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2018年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老年幸福餐桌开展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的意见》,采取政策补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方式保障建设和运营资金,在全县推广“老年幸福餐桌”。“老年幸福餐桌”管理规范、服务周到,菜品质量过硬、困素搭配、味道可口。有的“老年幸福餐桌”服务点还为行动不便,无法到集中供餐点就餐的人员送餐上门,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喂餐进食,保障他们能顺利吃上幸福餐。“老年幸福餐桌”服务模式不仅让老年人生活有了保障,也解除了老人子女的后顾之忧,为社会担了责,为子女尽了孝,为政府分了忧。陆良县计划每年新办20个“老年幸福餐桌”服务点,为让实惠覆盖更多城乡老年人群体。
为老年人提供符合消费需求、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百姓福祉。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围绕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使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