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明年的重要任务之一。
截至2019年底,我国人口老龄化比重达12.6%,老年赡养比达17.8%,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较低(8.2%)。从海外经验来看,第三支柱是多层次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养老型金融产品为代表的第三支柱有望成为完善养老体系的主要着力点。
▍目前我国养老型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三类:公募基金养老产品、保险机构养老产品以及银行养老产品;产品体量仍然较小。
1)公募基金养老产品主要为目标日期基金与目标风险基金,目前合计102只,管理规模470亿,其中目标风险基金占比约75%。
2)保险机构养老产品主要为养老保障产品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目前行业规模已超1.1万亿,其中个人业务占比9成以上;个税递延产品参保人数约5万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
3)银行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养老型储蓄产品与养老型理财产品;可统计产品数量合计65只,目前占比较低。养老型理财产品是未来银行理财子的重要产品线之一。
▍公募基金养老产品:配置理念清晰,规模稳步增长。
目标日期基金定位于服务“一站式养老”需求,其资产配置策略的核心在于下滑轨道设计,风险偏好水平相对较高,受股市波动影响较大;目标风险基金策略核心是组合风险控制,体现了一定的绝对收益特征,季度收益中枢通常在2%~4%区间。
▍保险机构养老产品:政策扶持、特色鲜明。
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通常以固收投资为主,近年来产品回报率不断走低;个税递延型C类产品应用大类资产配置方法,长期业绩表现稳健。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市场集中度较高,CR3占比超7成。
▍银行养老产品:理财子成立提供发展契机。
主要以“固收+”策略为主,部分涉及目标风险策略,整体业绩表现平稳,波动与回撤控制较好。随着理财子公司的陆续成立,养老型理财产品成为理财子的主要发力方向。
▍养老型金融产品的发展展望:第三支柱作为多层次养老体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一环,需要政策、资管机构、个人三方面的协调配合。
顶层制度设计方面,以账户制为核心、秉承多样化的原则,提高税收优惠力度。金融机构方面,公募抓住长期赛道和投研能力优势,保险充分利用政策倾斜的有利阶段,银行借助理财子的发展契机;三类机构在养老金融领域亦将走出特色化发展之路。此外,个人养老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普及,也是养老型金融产品发展的重要基础。
▍风险因素:
1)部分数据来源于第三方平台,不同统计口径下的结果可能存在差异;2)政策制度的再调整;3)行业实际发展可能偏离主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