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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七天冷静期退款” 上海出台体育健身行业服务合同范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153
 

上海出台体育健身行业服务合同范本 缪璐 摄

中新网上海12月28日电 (记者 缪璐 陈静)“办卡容易退卡难”成为以预付费为主要消费模式的健身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上海28日正式发布《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会员服务合同》),以期用规范合同的形式从源头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和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

上海出台体育健身行业服务合同范本 缪璐 摄

《会员服务合同》也成为中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会员服务合同》聚焦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逃避自身责任等问题,包括一兆韦德健身、威尔仕健身、中田健身等首批15个上海市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也将于2021年正式落地。

“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即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

上海出台体育健身行业服务合同范本 缪璐 摄

星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卫星接受采访时指出,健身行业的合同是融合了场地使用、器械使用、物品保管和健身指导的综合性合同,这类合同在法律上没有预先设定的强制性规范,需要当事人之间议定协商,所以现实生活中这类健身合同有明显的特殊性,即是一个定期性的持续性合同,是一个长期的预付合同,这类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难以解除,对消费者极其不利。《会员服务合同》中关于解除权是最大的亮点,可以使双方交易恢复到公平状态。

此外,《会员服务合同》还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也作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实际上,《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就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上海拟建议健身卡设七天冷静期”的话题一度进入微博热搜榜前十,微博视频大V发起相关投票,吸引2.5万名网友参与,超过92%的网友赞成。舆论普遍认为,健身行业亟待服务提质升级。公示期间,共有138人通过微信、邮件等渠道对“征求意见稿”提交反馈意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针对“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常见问题,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七天冷静期”,是坚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认为,健身休闲业是上海体育产业的引领产业,规范会员服务合同,有助于促进健身企业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得更稳健,走得更长远,实现政府、市场和消费者多方共赢,更好推动健身休闲业高质量发展。

中田健身董事长朱兴亮指出,《会员服务合同》的出台十分合理,这将改变商家之前重营销轻服务的营销模式,促使行业未来向重服务、重诚信、重平等关系的方向发展。这些无理由退款的规定看似前期执行很难,需要割点肉,但从长远来看,无论是对体育健身行业还是社会发展都十分有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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