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医疗机构要开设老人便捷通道
2020年12月3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
据介绍,《意见》分为“划清职责界限”、“优化规划布局”、“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资金扶持”、“强化监督管理”六大块,共计20条具体措施(可扫报眉二维码了解详情),将有效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亮点1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在城市养老服务布局中,《意见》指出,各地要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机构。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鼓励设立家庭养老服务床位。
2022年底前,在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以上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在每个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90%以上的社区建设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日间照料机构,打造15分钟及以内社区养老服务圈。
亮点2
“四大工程”补齐养老设施短板
对于养老服务中的设施短板问题,《意见》提出了“四大工程”,即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工程、闲置资源提升转化工程、特困供养机构提升工程和适老化改造工程。
具备条件的社区,可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
各地要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四个一批”建设,逐步实现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五个统一”,即统一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并鼓励各地加大闲置资源利用改造提升的力度,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
各地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等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
亮点3
鼓励医养深度融合
对老年人来说,养老的同时,也需要配置一定的医疗,这也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对此,《意见》也明确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2021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
完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推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2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便捷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便捷通道。
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办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支持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养老机构,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