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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刚性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浏览次数:165
 15章、110条,昨天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是今年市人大表决通过的“最厚实”条例之一,涵盖了养老服务领域的方方面面,浓缩了上海“大城养老”四十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所得,也是一部引领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法”。
 
《条例》进一步巩固了上海“9073”养老服务格局,同时也涵纳了一系列创新性、前瞻性探索,特别是《条例》明确“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
 
此前调研中,不少市人大代表反映,不同区在服务半径、空间体量上存有差异,造成了感受度的偏差。比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难挖空间,地广人稀的郊区又面临布点难题。对照《条例》要求,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陈跃斌表示,上海将在“十四五”时期更均衡地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发展中心城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农村互助性养老品牌,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家门口”的品质养老。
 
《条例》还明确“第一责任”和“兜底责任”: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到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均由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有力推动紧迫问题迅速解决。
 
养老服务既是大民生,也是大产业。为更好地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边界,《条例》专辟一章谈“养老产业促进”,重点标注了部分细分产业。其中,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养老、养老社区等均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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