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广东出台15条土地政策支持自贸区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134
       21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根据全省进一步高标准建设自贸区的战略部署,该厅出台15条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土地政策。 据介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在自贸区土地利用“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生态保护”的三大原则基础上,着力提高土地有效供应,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确立不同功能建设项目用地比例和结构,逐步开发建设。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介绍,该厅将大胆推进土地市场改革试点“让利”重点项目。探索弹性出让、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建立以租赁方式供应为主、出让方式供应为辅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自贸区工业用地成本。

此外,该省国土厅将对自贸区的PPP项目用地,可以划拨、租赁以及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相对应标准的7折执行等。

据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激活有限土地资源最大限度服务项目需求。简化“三旧”用地审批流程;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养老等服务产业的,根据规定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