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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135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 通讯员曹庆忠)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和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在对现有养老机构开展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台账,实施四级管理机制。
 
《通知》中明确,火灾高危单位为一级管理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二级管理单位,重点养老机构为三级管理单位,其他养老机构为四级单位。2020年底前,海港区光辉文化休闲养老中心、山海关区特困人口集中供养中心、北戴河区康乐园颐养中心、抚宁区特困人口供养中心、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昌黎县集中供养中心、卢龙县特困人口双望供养中心7家单位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己按照《河北省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完成标准化示范创建;2021年我市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全面推广;2022年底前,我市所有养老机构将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为确保四级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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