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养老服务业迫切要求 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 养老服务业发展。
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养老产业仍处于发展早期阶段,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加上产业成长期的高竞争性,使得养老产业投资具有较高风险,相关企业也一定 程度上存在贷款难问题。为此,《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 的信贷支持。
《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 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 等抵质押贷款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意见》提出,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 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等方式融资。
《意见》提出,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 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
发展补充养老保险
近期,逐步改变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一缴费制度,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
《意见》提出,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 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 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毅认为,要发展市场化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加快企业年金等职业年金制度,重视市场作用,进而减少和规避政府风险,并要推行层级缴费制度,让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实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丰富养老金融产品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 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 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
近期,已有多家公募基金积极布局养老金融。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以“养老”为概念的公募基金产品已达26只,养老类型的集合理财产品则多达243只。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养老金市场同样潜力巨大。建设银行总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冯丽英表示,伴随着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领域积 累了相对丰富的经验。可按照个人理财的管理模式,结合企业年金中账户管理技术,开发针对个人的养老金产品,实现个人养老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