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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157
        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北京市从7日起,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推荐使用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合同范本对养老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入住程序、服务项目、收费、特别约定等主要事项进行了19大方面的统一约定,分别明确了签约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针对养老服务的特殊性,提出了符合行业特点、能依法保护签约主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据了解,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范本根据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付费方式及相关特征,分为A、B、C、D四类,以便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签约主体选择适用。

    A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但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入住老年人;B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的入住老年人;C类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自己没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需要丙方作为其共同支付人的入住老年人;D类合同适用于患老年痴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

    目前,北京市已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34所,床位3.9万张,入住老年人约2.2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时,须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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