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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有补贴 圆被征地农民“社保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71
     “真是没想到,我们被征地农民参保后,还可以一次性享受31603元的缴费补贴”。3月22日,资兴市田心社区被征地农民周先生说。周先生原来是一位被征地农民,已满62周岁,去年12月份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了15年87336元的养老保险费,现在每月可领到基本养老金890元,同时,根据资兴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参保后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一次性10年的参保缴费补贴。
  
  近年来,随着资兴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起来越多。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难题,圆被征地农民“社保梦”,资兴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并结合资兴市实际情况出台了《资兴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政策,资兴市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可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上述社会保险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额等于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2%×补贴年限,补贴年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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