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社会普遍认为社保负担较重,一方面对企业造成压力,另一方面不利于职工个人利益。降低社保费率,既是社会的普遍呼吁,也是当前减轻企业负担、让利于民的重大举措,但是能否让降低的费率真正打开既利于企业又利于职工的“双赢”新格局,还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出相关的配套改革机制。
要看到的是,国家此次降低社保费率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创造企业和职工“双赢”的新格局。即便当前整个国家和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入不敷出的养老金收支现状,但是国家依然坚持咬紧牙关、让利于民,这项以民为本的改革大手笔,无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国老百姓共同富裕能够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降低社保费率能否实现“双赢”新格局,作为普通老百姓,还是有所担忧。可以肯定的是,降低社保费率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特大喜讯”,这意味着企业将少缴纳社保费用,企业也将有更多的资本运用在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壮大发展等方面。但对于企业职工而言,能否真正实现“多拿一点现金”,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单位,相信将降低的社保费转化为干部职工的现实利益是轻而易举的。而在私营企业里面,能否让国家的政策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现在高兴还为时过早,能否拿到国家降低的费用,还是未知数。
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其目标永远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能减少成本的开支绝对不浪费,能省略的就全部省略。乃至于,一些企业索性在“五险一金”方面也省略不顾,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福利待遇。因此,要让连职工基本保障都无法满足的企业将降低的社保费用转化为职工的实际利益,显然不现实。怕就怕,随着地方社保费率的降低,企业内部跟着进行工资调整,进而达到职工工资在费率降低后与降低前无差异。这样做,对于企业来说就节约了双重成本,单位缴费在降低,职工方面所降低费用也计算入单位费用里面。这样对企业职工来说,降不降都是一个样,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企业单方面“独赢”的局面。
所以,要真正把好政策落实好,转化成职工的真正福利,尤其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既要确保社保费率的降低能够让广大职工切实看得到、感受得到、受益得到,又要确保企业保持现有的工资标准在社保费率变动前后一致。劳动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把那些玩着戏法搞变通损害职工利益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只有真正保障职工利益、增加职工收入,降低社保费率才能打开企业和职工“双赢”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