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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副总: 保险版以房养老具三大优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289
 3月24日,幸福人寿宣布,公司与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及其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这意味着,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一切顺利,这些老人及其家庭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副总裁曲和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司推出的保险版以房养老与银行版相比有三点优势,即:1.保险版是固定期限贷款,且利率低于银行贷款;2.保险版考虑了房子的增值潜力;3.老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将钱还给保险公司以继承房产。

  第一批客户已顺利承保

  今年3月23日,保监会正式批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这意味着中国第一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面世。

  据了解,幸福人寿这款以房养老产品主要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试点期间优先面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以及高龄老年群体。

  对于以房养老,曲和磊举例称,通俗地讲,公司推出的保险版以房养老的养老金可以领取至老人去世。同时,如果老人去世之后其继承人选择要房子,只 需要将从保险公司已经领取的钱按一定的利率还给保险公司即可,房子仍归继承人所有,而且这个利率低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如果继承人不赎回房屋,再由保 险公司对房屋抵押权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将优先偿还老人在保险公司领取的金额,剩余部分仍归继承人所有;若处分所得不足以偿付老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 用,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参与以房养老的流程,曲和磊表示,首先客户签订投保意向书,然后对房屋进行评估后确认具体金额,如果客户无异议则签订投保单,进行法律尽职 调查后保险公司承保,随后进入房屋抵押登记和公正等环节,这些流程完成且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发放养老金。他举例称,一套有效保单价值500万的房 子,65岁的男性,每个月大约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1.5万元左右的养老金。“第一批参与以房养老的5位客户已经于4月30日前全部顺利承保,开始计算犹豫 期了,第二批参与以房养老的十几个客户已经进入房产评估阶段。”曲和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呼吁政府给予税费优惠

  事实上,此前已有银行开展过以房养老业务,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每个月给老人一笔钱养老。

  对此,曲和磊坦言,幸福人寿保险版的以房养老,与银行版的以房养老有很大区别。1.银行版以房养老,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获得养老金,而保险版则 是一个固定期限的贷款。同时,保险版以房养老养老金的领取可以做到与生命等长,领取至老人身故。2.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抵押率并不是房子评估价的 100%;而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考虑了房子增值的部分,假如房子评估价是500万,并不是只用这500万来购买一个养老保险,而是500万加上未来的一部 分增值。3.如果老人去世之后,其继承人如果要房子,只需要将钱还给保险公司,而还钱的利率要低于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幸福人寿与老人约定,对于房屋评估、律师、抵押、公证等费用双方各承担50%。

  对此,曲和磊坦言,上述费用并不是幸福人寿收取的,而是保险公司和老人共同承担的中介费用。目前在办理以房养老承保业务的过程中涉及的税费还不 是很多,但是一旦老人去世,同时其继承人又不要房子,就需要保险公司来处置房屋抵押权,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很多的税费。他们作过测算,整个流程走下来,税 费可能会占到房屋总价值的20%左右。

  对于税费问题,曲和磊表示,目前的费用太高了,希望政府能给予老人参与以房养老以税收优惠,税费太高对老人来说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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