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到,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同时,《意见》支持包括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内的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政策对养老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意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金融资源在资金较为缺乏的养老产业配置,对产业链上相关企业形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