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 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从服务国家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增效升级、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构建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经济体制改 革等几个层面确立和提升保险业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要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加快养老健康保险产 业的发展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养老健康保险及相关产业的指导意见,各部门机关相继出台各项具体扶持政策和发展方案。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至此,大病保险从“试点开展”走向“全面实施”。2015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三部委联合 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开发的相应产 品和系统已通过验收。而此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亦曾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部高级分析师张凤华认为,除了寿险行业自身的变革与发展举措,宽松的政策环境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转型改革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有利于寿险公司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促进保险行业的转型升级( 爱基 , 净值 , 资讯 ) 与长期稳定发展。而“个税递延”、“健康税优”政策的出台可以看作中国保险业税收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突破,为未来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打下基础。在政策利好的驱动下,保险业在国家养老医疗保障的服务领域和产品创新不断推进,同时行业保费也实现快速增长。
张凤华同时指出,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健康险、企业年金等方面的创新和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化建设等改革热点密切相 关,行业发展面临不少新的课题和挑战,尤其是政策落地和试点方案推进中仍涉及诸多细节问题的解决。比如当前全面推进的大病医疗保险项目,保险公司作为承保 人的盈利模式、对医院和患者医疗资源支出的管控方式、保险业务系统和社保及医疗系统的对接建设等问题仍是项目推进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并将影响政策效果 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