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改革我市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妥善处理原有试点改革政策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新老政策合理衔接、平稳过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省里已出台新政,我市会不会直接过渡?对此,《方案》提到,我市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如果直接过渡到 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人社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新老政策办法合 理衔接。
根据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市要完善、细化相关政策,出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完成县(市、区)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整合和垂直管理工作,全市启动参保登记经办业务。下半年全面开展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同时对缴费前预增发的工资清算到位,实现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按新机制运行,完成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已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