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按照国务院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要求,全国21省市都符合这一条件,其中除上海是从21%降至20%外,其余包括北京在内的20个省,其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将从原来的20%降至19%。
“客观来说,降低1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率,短期难以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程杰接受采访时说,这一调整的更长远的意义在于,最大头的养老保险首次在全国多数省份内都作出了调整,这有利于激活企业运营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按照人社部测算,如果养老保险费率所有调整政策都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
10省为何未被纳入下调范围?
之所以全国大多数省份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能降低1个百分点,这还要追溯到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按照会议要求,人社部、财政部两部委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并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政策背后,实际为企业养老保险降费设定了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有条件的省份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率的期限按两年执行;三是降低1个百分点。
因此,李忠介绍说,此次满足条件降费的省份共21个。这意味着另外10省不属于此次降费范围内。这10个省分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陕西、山东、青海、广东、浙江、福建。
其中,东北三省、河北等省份不在降费范围之内,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孙永勇告诉记者,这主要与当地养老基金结余吃紧有关。比如,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显示,在2014年年底,黑龙江的养老基金赤字就已进一步扩大,已增至-106.149亿元;而同期养老基金当期结余已降至不到3亿的河北、吉林,同样也属此类。
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4个人口流入地,且是养老基金富足的地方,之所以不降低费率,是因为这些地区养老保险费率本就低于全国20%的平均水平。比如,山东和福建的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18%,广东和浙江则是14%,因此本身难有费率下调的空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养老基金紧张的省份也属于此次降费范围,这会否影响当地基金可持续性或个人待遇发放?比如,在2014年年底,宁夏的养老基金当期结余就已大幅减少了113.79%,并出现了-1.08亿元赤字,而且与之类似的广西、海南等养老基金吃紧的省份亦被纳入降费范围。
“就1个百分点的降费力度而言,本身其影响不会太大;而且养老基金结余有压力的省份再降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力度也会予以弥补。”孙永勇解释说,按照人社部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即使少数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计结余保证待遇支付。
企业成本下降有限
听到北京也属此番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下调的省市,一家已在新三板上市的科技初创企业财务总监长舒了一口气,她当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去年企业每月缴纳11万-12万的社保费用来看,下调1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率,其一年可减少约5万成本。
“降费期两年的话,也就10万左右;相对于社保五险占到我们工资性支出约1/3的负担来说,还是微乎其微。”上述人士坦言,而且每年缴费基数都在随着工资上涨,因此整体负担恐怕难有下降。
比如,据此前报道,全国包括江西、上海、山东德州都已开始陆续上调了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像上海依据工资涨幅变动,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了8.9%,高于上年0.7个百分点。一升一降,这就可能对企业降负形成冲抵效应。
“对于微观企业来说,只降低1个百分点的费率,确实与其预期有差距。”孙永勇说,但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公平性如何解决,因为从实践来看,不同企业缴费存在“名义费率”和“实际费率”两套模式,这一现象已成为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