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 65岁以上老人有津贴了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开始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涵盖了高龄老人的营养补贴、公交出行;老年津贴实施后,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这项政策也随之取消。
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布,标准按照年龄段分为五档:
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
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
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