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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事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278

我市以“增进计生家庭福祉、改善计生家庭养老环境”为着力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政策支 持”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计生家庭养老新模式,使计生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极大提高了计生老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效解决了计 生家庭的养老问题和后顾之忧。由于成绩突出,我市被省卫生计生委推荐为国家计生家庭养老工作试点。

    领导重视,计生家庭养老机制实现制度、项目、政策、管理“四个统一”

    随 着社会老龄化的临近,计划生育实行30多年来,最早一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正在逐步步入老龄期,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如何, 不仅关系计生家庭的切身利益,影响着今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也给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带来较大隐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 问题,将其作为民生工程,在反复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2014年度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和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并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 督查落实情况,有力推动了计生家庭养老工作的深入发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了《邢台市计生家庭养老三年发展规划》和《邢台市“计生养 老家园”建设标准》,对计生家庭养老目标、发展规划、建设标准、管理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实现了制度、项目、政策、管理“四个统一”。因地制宜探索了三 种养老模式,即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为主的“计生养老家园”模式;以志愿者服务为主的“计生居家养老”模式;以医疗卫生机构市场运营、政策优抚为依托的 “计生养老服务中心”模式。制定了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即第一年重点建设60家高标准的“计生养老家园”;第二年根据地域分布适当扩展增 建,达到合理覆盖,并带动村级志愿者互助发展;第三年村级互助覆盖面达到80%以上,同时在有条件的县城依托医疗机构建设“计生老人服务中心”,力争到 2016年全市计生老人家庭养老覆盖率达到80%。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通过召开现场会和观摩会,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使这项工作在全市得到广泛普 及。

    多措并举,计生家庭养老模式呈现公立、私立、居家、互助齐头并进

    在推进计生家庭养老过程中,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了“养老家园”、“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中心”三种养老模式,使计生家庭养老呈现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一) 整合资源,设立“计生养老家园”。整合计生、民政、卫生、扶贫等部门资源,根据计生老人分布情况,建设“计生养老家园”,合理安排计生老人入住,生活费由 县、乡两级财政分别给予补助,直接拨付到“计生养老家园”专用账户,并利用五保、低保、奖扶、特扶等政策性资金,保障计生老人吃、穿、住、医、乐等养老服 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计生养老家园”62家,共入住计生老人1106人,其中伤残、失独计生老人73人。

    (二)志愿服务,推 行“计生居家养老”。威县通过“政府补贴、志愿服务”的方式,从计生老人所在村庄征聘社会志愿者,原则上每村至少征聘一名志愿者,较大村或连体村5—10 个计生老人家庭征聘1名志愿者,使计生老人在居住地接受志愿服务。县财政每月按照志愿者每服务一名计生老人50元标准给予补贴,并为每名计生老人配发一部 多功能“老人机”,将志愿者、老人亲属、乡村医生的联系电话,固定设置在“1、2、3”号键上,居家老人可根据需要,通过“一键”快捷方式,随时寻求志愿 服务、慰藉精神感情、获取医疗救助。目前,该县已经征聘志愿者328人,配备“老人机”1255部。

    (三)市场运作,建立“计生养 老服务中心”。清河县通过市场化运作,建成了26层大楼的“养老服务中心”,向计生老人家庭推出四类优惠政策:即失独家庭由本人承担6%,县财政承担 54%,养老服务中心减免40%;独女户由本人承担40%,县财政承担30%,养老服务中心减免30%;双女户由本人承担50%,县财政承担30%,养老 服务中心减免20%;独子户由本人承担60%,县财政承担20%,养老服务中心减免20%。该中心已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运行,设健康保健、文化娱乐 和医务诊疗等功能区,与县服务站老年病区互联共享,可同时为110多位老人提供免费接送、医疗保健、家政服务、人文关怀、应急救助、生活配送、文化娱乐、 心灵慰藉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巨鹿县充分利用县域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探索“医养一体”计生养老模式,鼓励医疗、养老机构积极合作,通过资源共享、服务互 补的方式,重点收治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人,目前,该县已建成一个县级、两个乡级、两个村级“医养一体”计生养老家园,已有多名计生家庭患病老人入住。

    强化保障,计生家庭养老投入突出政府、部门、社会、政策“四位一体”

    全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切实保障“计生养老家园”的建设投入和运转。

    (一) 政府主导。解决计生家庭养老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政策倾斜,资源整合。在探索推进过程中,市委、市政府 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2013年10月召开全市现场会,推广威县、清河县的计生家庭养老经验,鼓励多种模式推进计生家庭养老事业发展;今年又列为政府 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强力推进计生家庭养老工作深入开展。

    (二)部门协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解决计生家庭养老问题,全面优化计生家庭 养老软硬件环境:民政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计生老人纳入低保和“五保”范畴,在“计生养老家园”建设上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文体部门优先向“计生养老家 园”提供体育娱乐设施,适时组织文娱活动;卫生部门定期为计生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医疗救助;计生部门及时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规范 “计生养老家园”,筛选计生志愿者,监管“养老服务中心”。

    (三)社会参与。计生家庭养老是一项社会性的民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 社会力量参与其中。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倡导尊老敬老美德,使社会各阶层对计生老人家庭生活现状引起高度关注,积极参与计生家庭养老事业,让计生老人享受到 比多儿多女家庭更贴心、更幸福的生活,以关爱计生老人促进社会新风尚的树立和传播。

    (四)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大对 计生家庭养老工作的保障力度,对计生家庭养老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利用各方面政策性资金为计生家庭养老机构配置体育器材、家电和生活用 品;定期拨付计生养老补贴,适当给予资金扶持;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养老成果,切实提升和增强养老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

    扎实推进,计生家庭养老效果明显,政府、社会、家庭、群众多重受益

    随着“计生家庭养老”工作的深入实施,计生家庭养老问题得到逐步解决,计生家庭养老环境得到彻底改变。

    (一) 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推进计生家庭养老工作,有效解除了计生家庭老人的后顾之忧,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提升了群众实 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巩固了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很多计生老人将这项工作称之为“善举、善事”的德政工程。

    (二)社会管 理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计生家庭养老为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探索了新办法、新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同时,计生家庭养老进一步促 进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完善和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新华社、《中国人口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杂志》、《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国家、省级媒体从不 同方面报道了我市的这一做法。

    (三)计生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养老模式的实施,从计生老人最直接、最现实的 “吃、穿、住、医、乐”入手,解决了计生老人因子女少管护不到位、就医不及时、精神慰藉缺乏等问题,消除了老人心灵上的孤独和寂寞,增强了家庭归属感和幸 福感,有效提升了计生老人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群众的新型养老观念不断形成。计生家庭养老工作的实 施,让计生老人享受到了比多子女家庭更贴心、更幸福的生活,计生家庭老人之间口口相传,用“身边人、身边事”实实在在地扭转了“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 统观念,有力促进了科学、健康的婚育新风的树立和传播。

    展望未来,计生养老事业,任重道远,全社会充满期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 各项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全市上下对这项事业充满了决心、信心和恒心,我们将计生家庭养老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运行实践中不 断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这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导向、激励作用,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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