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养老院 > 管理制度>正文

罗湖医院集团试点建“医保总额管理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236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计委和罗湖区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印发了《深圳市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 的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在罗湖医院集团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制 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与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

该 《方案》的试点单位为罗湖医院集团,包括罗湖区人民医院(含医养融合老年病分院)、罗湖区中医院(含康复分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管48家社康中心, 以及罗湖辖区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试点人群以自愿为原则,凡在罗湖区居住或工作、参保满1年及以上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通过与试点基层 医疗机构签约的形式参加(以下简称签约参保人)。罗湖医院集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参与试点。

区财政预算投入为2 .02亿

从 “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今年罗湖区财政对社康中心的预算投入为2 .02亿,占卫生总投入的27.2%。在东门、黄贝、莲塘、笋岗、桂园、东湖、东晓、清水河等8个街道各设立一家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一类社康中 心,在每个区域社康中心服务区域平均下设6个二类社康中心。平均每家社康中心服务人口约16万人。

集 中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力量,推进社康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大医院-小社康功能错位配置、上下协调联动、医疗健康服务可接续的一体化运营新格局。选派 400名专科医生进行全科医学培训,将公共卫生机构的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人员编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一并参加家庭医生服务。

慢病管理和疾病筛查体系

在 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由罗湖医院集团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 供家庭医生服务、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优先诊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用药咨询与指导服务、健康促进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康复服务 和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等优惠、优质、便捷的服务。

罗湖区政府出台了《罗湖区居民健康促进 实施方案》,将健康促进的责任落实到各街道、各社区,将原各街道、各社区的计划生育专干、网格员转变成健康促进员。同时,建立健全慢病管理和疾病筛查体 系。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尿毒症、慢性心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纳入慢病管理当中;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肝癌、胃肠癌等发病率高和居民致 死原因中排名靠前的疾病列入基因早期筛查项目,努力实现让罗湖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不得晚期癌症的终极目标。做好出生缺陷早期筛查,降低出生缺陷率。

试点“总额管理、结余奖励”

《方 案》提出,要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方式,实行签约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总支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也就是说,在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 在年终清算时,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算签约参保人本医疗保险年度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含市外医疗费用及现 金报销费用),与上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若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小于上年度支付总额,结余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给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