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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68
      日前,乌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意味着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正式施行。《通 知》要求,从2016年6月1日起,乌海市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护理员意外伤害保险、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乌海市将按照一定比例对养 老机构给予政策补贴。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参保情况的统计、保险合同的审核、资金审定等工作。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施行 将进一步提高乌海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理能力,对构建养老服务业分担机制、完善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 低运营风险将起到保障作用。目前,乌海市民政局正在统计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入住老人名单,以及审核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费用,按照时间节点尽快落实 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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