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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推进济南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3 浏览次数:238
           今年以来,济南市老龄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重要指示为统领,以实现“五个老有”为目标,以大力发展老年文化教 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以“老年文化教育建设促进年”主题系列活动为主线,编制和实施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扎实推进全市老龄事 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以“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为目标,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升居家养 老、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水平,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我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和新的增长点。

  大力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以“积极老龄化”理念提振精神、推动创新、增强素质,拓展家庭电视老年大学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水平。按照“积极老龄 化”、“快乐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要求,通过“老有所学”,追求“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促使老年人确立新的人生坐标,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 活。

  深入开展以“老年文化教育建设促进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全年为全市老年人做80项实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广泛开展老年广场文化才艺展示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为老服 务功能,推进有条件的具有公共文体设施的单位开辟适宜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加快城乡老年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重点抓好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和老年文化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泉映晚霞”艺术团和各分团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扶持基层优秀老年文化队伍,提高老年群众参与度和文艺节目的专业水准,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 神文化产品。

  依法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完 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优待水平。督促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建设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组织开展好老年维权咨询、阳光助老工程、老年“鹊桥会”等活动,普及 老年人防诈骗知识,编写老年人防诈骗手册。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村(居)老龄组织力求做到组织、人员、制度、场所和经费“五落实”。加强对基层老龄组织的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解决基层老龄组织的活动场所,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

  创新发展老龄宣传工作。突出抓好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问题、老龄政策、老龄产业、敬老美德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号召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 康老龄化的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面对老年生活。抓好重大节日的集中宣传、重大主题系列宣传。开展好“敬老月”活动、 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组织全市老龄干部培训,提高大家的政治和业务素养。

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围绕老龄工作的短板,认真研究制定调研方案,细化调研任务,重点围绕老年人的急需、急盼等方面开展调研,抓好调研成果的分析运用,为全市老龄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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