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次数:66

  以房养老作为社会养老的一项辅助,不但可以增加养老收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 量,也体现出现代社会的一种商业文明。这一商业保险产品在很多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存在,也非常受到老年群体的追捧。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 2014年7月1号起,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推出“以房养老”试点。但在项目运行两年来,并没有取得预期中的效果。截至今年5月20号,全 国完成业务投保流程的仅有47人、38户。呈现出明显的“水土不服”。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 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 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项“养老保险”刚一推出,立刻就受到社会的广泛热议,对此也是褒贬不一。按说,拥有完全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 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经过评估核算价格,然后按月发放给投保人。在老人去世后“多退少不补”,一般情况下,一套普通的商品房投保后之后,投保人每月都能享受到千元以上甚至数千元的“养老金”,如果投保人再享有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合计的月收入非常可观,对于改善晚年生活所起的作用显而易见。

不仅如此,投保人在房屋抵押之后,除了不能买卖交易之外,投保人既可以长期居住,也可以对外出租获得收益,与此前没有任何区别,对于投保人无疑非常“划算”。如此“惠民”的以房养老何以不受老年群体待见?综合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难容以房养老

在 千百年的历史文化传统观念中,普通百姓对房屋的重视程度可以与爱儿女相提并论,是最厚重的“家业”。自己甘愿受苦,将房屋留给子女的观念几乎渗入每一位老 人的骨髓之中,除非无儿无女老人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否者即使子女已成“大器”,完全不需要继承老人的任何资产,老人也未必愿意将“老宅”抵押养老。相 关报道也显示,即使全国已经参加“以房养老”的38户家庭中,大多也是无儿无女或是“失独”夫妇。非但普通家庭没有老人愿意“投保”,高收入家庭的儿女更 不屑让老人参与这种“以房养老”。

在父业子传、子承父业观念已经渗透血脉的“国情”环境下,带有现代浓郁商业气息的以房养老自然无法被普 遍接纳。尽管这种传统观念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伦理,存在的不少弊端,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会阻碍现代社会的制度文明与进步,但他也是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 重要纽带。政府和法律法规不宜也不能加以干预。随着经济发展和固有观念的逐步改变,以房养老或可被国人慢慢接受,因此,推动以房养老也需要保持足够的耐 心。

制度设计需要科学,不能“瞻前不顾后”

尽管推出以房养老的初衷是“惠及”老年群 体,对老人们也非常“划算”,但细致思考一下,无论对投保老人还是保险企业却都存在不少无法预知的潜在风险。众所周知,多年以来房价都呈上升趋势,在某些 地方甚至“一天一个价”。而在市场房屋面临去库存,房屋开发和土地财政热情未退等多重矛盾的纠葛中,未来的房价还充满着很多不确定。只有房价走势平稳,风 险可以预知,对于以房养老的推动实施才更利于获得“双赢”,否者,将来无论房价是大涨还是大落,注定都会让一方利益大损而另一方收获“暴利”,因此,以房 养老需要以房价平稳为前提。

另外,出于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以房养老无论在产品设计还是将来的具体操作上都无法避免会“偏袒”自己,尤其 当遭遇市场风险时,处于“弱势”的投保方自然无法与保险企业相抗衡,而且由于投保产品各项条款的设计都是基于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距离最后全部履行合同 尚有很长时间。暂时的“合作愉快”不意味着能够善始善终。尤其值得注意的,在老人去世后,最终如何具体操作,不但条款存在“模糊”,甚至连保险企业的员工 都不能说出个所以然,这就给将来存在纠纷埋下了伏笔。对于“无儿无女”的老人或不存在顾虑,但对于很多有子女的老人,就不能不谨慎权衡。而“参保容易理赔 难”是时下各保险产品存在的共性问题,且已成为“社会共识”。以房养老市场遇冷难以推动,与人们对这一产品的信心不足显然也存在重要关联。

以房养老不能削弱政府应承担的养老责任

尽管在以房养老政策刚以推出时,面对社会的热议,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表示,国家在四种主导养老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方面力量投入,做大整个养老服务产业。这其中包括鼓励金融保 险行业开发面向养老服务的产品,“以房养老”试点就是诸多养老服务产品中的一个选项。很显然,“以房养老”只是作为今后养老产业化的一个“金融产品”交由 市场运作,但这也与国家相关养老政策的持续稳定休戚相关。人们注意到,最近几年来,养老基金是否出现亏空,延迟退休究竟如何实施,医疗改革何时能完全化解 看病难、看病贵等,虽然争议的“沸沸扬扬”,但直到如今都没有定论,这也使得未来的养老状况存在诸多变数。人们甚至担心以房养老的推动实施会让政府淡化应 承担的养老责任。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家庭养老依然是最主要方式,而上了岁数的农村老人又是整个社会所享受养老金最低的一个群体,每月享受的养老金数额 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即便如此,老人也不愿参与“以房养老”,老人把自身的养老寄托在儿女身上,而女儿又把自己的养老寄托在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惠及上。进 城务工农民工普遍对缴纳养老金信心不足,正是出于这些年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使得他们对于“政府养老”有了更多的期待。更不愿参与以房养老。

这就可以看出,城镇老人宁愿抓住房屋这个“老本”,让自己拥有应对政策变数的更多资本,一旦出现不时之需“有房就有钱”。而农村农民则普遍对国家惠 农政策有更多期待,更相信社会的发展,政府不会对他们的养老问题“坐视不管”,而农村房屋普遍存在的手续不全和商业价值不高,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 既不愿以房养老,保险企业对这些住房也不会感兴趣。

显然,以房养老在国内“水土不服”,存在多种多样的原因,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均 不占。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以房养老就没有发展前景,毕竟以房养老是惠及老年群体的一项保险产品,其中的善意也是多多,只是在目前情况下,人们的观念和现实环 境还不能适应而已,相信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发展,尤其在实现经济完全转型之后,社会经济环境和人们的心理日趋稳定健康,以房养老在市场上还是大有可为的。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