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则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希望从轻处罚。
李某曾供述,合纵公司注册1亿元,他占80%的股份,张某占20%的股份。2014年,公司开始参与养老项目,向客户推销会员服务项目时,由于大部分客户没有大额现金,只能用房屋抵押套现。客户抵押房子的利息由公司承担,抵押房产所得的资金投入该公司。“我们将客户资金都用在了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上,现阶段还没有给客户提供养老服务。”
张某供述称,合纵公司主要做养老服务,李某找项目做服务,他负责找客户。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元,是认缴,其实可以算是空壳公司。公司做过的养老项目,就是带着老人们去北戴河玩一趟。“其他项目都是虚构的,”张某称,“我们就是用老人们抵押房屋养老的钱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发展的客户都没享受到我们承诺的服务。”
经审理,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责令二被告人共同退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宣判后,李某、张某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