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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困难家庭住养老院最高补12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5
         据了解,补助人群共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孤寡、失能老年人;第二类为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第三类为享受民政部门城市重残人员生活补助的残疾人;第四类为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

具体补助标准为:在区级扶持的基础上,市级定额补助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200元,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和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残疾人服务对象每人每月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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