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母有两个女儿,我的爱人是老大,还有一个二女儿也已成家。岳父母在县城自有一处单门独院房产。去年,岳父母家房屋拆旧新建,岳父母自主决定, 让二女儿和女婿四处筹钱新建两层楼房。我和爱人提出异议后,岳父母依然坚持让二女儿和女婿操办此事。岳父母的想法是想依靠二女儿和女婿养老,还说我们已有 房住。岳父母让二女儿和女婿投资新建房屋,擅自将房产给予他们,我们认为这样不合情理,也不公平,我们该如何维权?
朱先生
【解答】
朱先生,您好。我们倒想问问,哪里不合情理?哪里不公平?还有,所谓维权前提是受到了权利的侵犯,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就不存在所谓的“维权”。既然本身 就是岳父母的房产,拆旧新建由谁来主导当然就是由岳父母自主决定,这事情难道还要投票决定吗?还有,什么叫“擅自”?擅自的意思是超越权限而自作主张,但 是作为房产的所有者,别说把房产送给二女儿,哪怕送给邻居都是在其物权范围之内,何来“擅自”一说?难道要经过您的同意才认定不是擅自吗?从您的描述,我 们没有看到侵权行为。
岳父母欲靠女儿养老 擅自送房产是否合法
发布日期: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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