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座城市 试点。但两年试点期限将至,据上海市保监局副局长李峰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办完“以房养老”流程的仅47人。面对“以房养老”遇冷的情况,开展此业务的 幸福人寿保险负责人表示,7月1日后,这项政策还会延续,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研究和增加参与性方面的产品。
据了解,“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自己照常居住并领取保险金,在过世后房子交由保险公司处理的养老模式。对此,对外经贸大学公共 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曾公开表示,目前人们最担心的还是相关制度的问题。在国外,房屋的评估机制较为健全,遗产税、个人资产增值税等制度都比较完善,因此民 众对“以房养老”的接受度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