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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完善“企退”养老金法规以确保公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9 浏览次数:156

春节将至,国人已进入辞旧迎新的节日气氛之中。而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在实施十三五规划迈向小康的关键之年,要实 现全面覆盖的福利制度,既是前所未有的实践与挑战,面临前所未有的难题,也是万众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的殷切期盼,亟待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破题,完善 法规,确保公平,迎来“企退”职工的春天。

说起作为我国福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金政策,实在让人喜忧参半。自2005年开始,我国 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进行了11次连续调整,而且笫12次连续调整方案正在拟定中,足见中央对民众养老问题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养老改革不可能一蹴 而就,10年来,亿万群众对养老金调整始终反映强烈,成为历年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让人喜的是, “双轨制”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金算是“保了终生险”。这里的退休“老人”、“中人”,原本90%-107%的养老金“替代率”,已由国家财政兜底,旱涝保收。

让人忧的是,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待遇差”。企业退休老人在职时本就与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工资差距悬殊,而只有42%的养老金“替代率”,又大大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90%-107%的“替代率”。

因此,笔者认为,绝不能让“企退”老人“流汗又流泪”了。养老金问题直接体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事关社会稳定,建议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完善法规条例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一要开展养老金大普查摸清底数。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各地区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进行科学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制定统一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二要重新统一确定全国退休待遇标准。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要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为基本标准,彻底消除“待遇差”。全国退休待遇标准要打破行业、地区界限,消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退职工同等条件下的“待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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