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达230万人,占22.4%,其中失能老人约6.7%、独居老人约10.2%,81%患有慢性病,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三。老 龄人口快速增长,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对我市健康、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此,市政协将“推进我市健康、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纳入年度 协商工作计划,并于近日召开了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该议题建言献策。
关于推进我市医养融合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市政协医卫文体委员会:
推进我市医养融合发展:一是加强政府主导,完善顶层设计,确定符合市情的医养融合发展目标与模式。尽快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将医养融合发 展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失能、失智和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各区县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划。二是健全医养融合有效运转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议 成立“天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形成以民政局、卫计委为主,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三是突破政策瓶颈,加快制度创新。出台 《天津市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医护人员绩效考核、基层医院医保政策、医养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政策创新。建立市、区统筹和使用者负担 “三源合一”的筹资机制。四是坚持需求导向,提高医养融合服务供给的精准性。推进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工作,确定照护等级,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做好失能、 失智及高龄老人的评估与分级,统筹安排生活照料、生活护理或临床护理服务。五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医疗建设。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 现共享共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衔接。六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医养产业融合发展。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发 展,建议在一个中心城区开展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加快发展我市机构养老模式
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
民革天津市委员会:
全面推进我市机构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建议:一是制定《天津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我市“十三五”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床位的建设 目标,重点解决失能、失智和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护理需求。二是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根据养老机构规模,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派驻 人员和与社区医疗机构签约等形式实现医养结合。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同时探索制定符合其特点的支付“包干制”,并延长医保支付结算 时间。三是提高社会力量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继续提升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四是支持养 老机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养老机构招聘医护人员的奖励、定向培养和职称晋升等配套激励政策和医疗机构优秀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轮岗等扶持政策。五是加强 能力建设,促进医养结合深入开展。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小型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新建、改建一批老年养护院,解决有特殊困难、患有严重疾病等失能失智老人 的养老问题。利用现有老年医学资源,建设市、区老年医学中心,提升科研和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卫生建设
创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新模式
市政协医卫文体委员会、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高龄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最需要看病、养病、护理一体化的服务。建议:一是将创建居家养老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纳入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总体 规划。“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全新医养护一体化工作体系。包括:建立管理体系;加强对社区医护人员系统培 训;构建区域健康服务联合体,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提供支撑;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实现线上与线下融合。三是研究制定支撑医养护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对基层医 疗机构编制数量不足部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基层在岗人员经费。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增强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效应。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补 偿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付费机制。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政策和价格政策。四是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并将其纳入居家养老医疗服 务工作体系,在系统管理、医保物价政策、考核评估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形成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的居家养老
服务体系的建议
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
通过居家或依托社区养老是绝大部分老人的意愿,为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议:一是鼓励、扶持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平台的运营。探 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放宽社会组织可以经营的服务范围,结合公益创投、社会创业等扶持政策,引导多种专业资源进入社 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二是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提供符合老人需求的全方位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居家老年人群的生活照料需求。设计符合需求的 “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包”,由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分别提供“保基本”和“个性化”的生活照料服务项目。三是制定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价”体系。建 议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制定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标准和评价体系,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尽快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风险分担机制,吸引更多 的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四是加快社区养老设施和服务的信息化进度。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智能养老服务体系,汇集老年人基本信息,把政府公益 服务资源和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优质资源进行整合,提供生活服务和紧急救援。
关于在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建议我市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础护理保障全覆盖。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天津市长期护 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条例,对主管机关、筹资方式、支付对象、支付水平等予以规范。有步骤地出台与此相配套的其他单项法规与条例,形成比较完善的 法律法规体系。二是构建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三源合一”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社会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或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1%左右,对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个人采取适当减免政策。三是建立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制定长护服务分类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以及质量评价方 式;制定长护需求人员能力鉴定、护理等级评定标准和评价方式,明确待遇申请、能力鉴定、需求评估和资格审定及变更的管理办法和流程。四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 推出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失能老人多样化需求。五是加强与其他保障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厘 清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关系,避免重复支付。
关于加快我市医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医卫文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协会:
服务老龄人口必须建设一支与之相匹配的医养结合人员队伍。建议:一是抓紧制定医养结合专项人才规划。包括总体规模、结构层次、质量水平、培养举措、激励措 施等,作为人才培养的总遵循。二是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医护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逐步扩大全科医学研究生培养。鼓励医学院校开设养老医疗和护 理专业,培养复合型养老护理人才。鼓励学生报考养老专业,比照师范院校政策设立学费减免及奖学金制度,对口就业的给予入职补助。设立医养结合医护人员实训 培训中心,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二、三级医院参加养老服务轮岗的医务人员,在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对现有养老护理员全面开展持 证培训。面向市场吸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鼓励持证护理员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吸纳下岗职工和对口援建地区劳动力充实护理员队伍。制定养老 护理员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制度。四是多措并举,广纳人才。建立目标薪酬制度保障社区医务人员收入待遇。鼓励相关专业人 员、管理人员转型从事医养结合工作。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提供养老服务,弥补医养结合服务人员不足。
关于推进老龄用品业发展的建议
天同医养院院长张婼婼: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立足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就推进老龄用品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业层面。一是找准老年人需求点。老龄用品企业的“活力”来自于产品的多样化,企业要基于老年安全、健康监测、空间拓展与沟通交流四大需求开发产品。 二是鼓励探索产品租赁之路,特别是一些受众群体较小的高价辅助产品。租赁产品的普及,也将拉动清理、消毒等一系列下游产业的发展。
二、政府层面。一是建立老龄用品业标准和准入制度。走标准化之路是规范行业发展、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建立完善相关标准的同时,还需加大市场监 管力度,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产品认证制度。二是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试行购买和使用康复器具补助制度,解决老年人经济上的 后顾之忧,转变消费观念。三是创业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对老龄用品的创新能力和专注程度更高,建议通过为企业搭建与科研单位共同研发平台,倡导银行低息贷款, 科研经费予以倾斜,扩大税收优惠范围,以政府购买或政府补贴购买推动企业发展等多种途径,支持创业型和小微企业发展。以我市建立“一区二十一园”发展格局 为契机,大力发展老龄用品创新型企业,为开发养老创新园区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