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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5年九成老人“在家养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10
      《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据悉,到2015年广州市计划基本实现90%的老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

“十二五”末全市养老床位达4.8万张

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90%的老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4%左右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市、区(县级市)均建有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老年日间托护站(点)和社区老年助餐网点覆盖全市社区。“十二五”期末,老年人活动中心或站(点)覆盖各居(村)委。

建成市第二老人院和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尚未建有区(县级市)一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区(县级市)抓紧建成一所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老人院。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各类养老机构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同价。“十二五”末,全市养老床位达到 4.8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6张。全面完成五保村建设任务,逐步落实五保村管理人员经费,规范五保村日常管理,30%以上敬老院建设成为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推动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责任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逾七旬将有优待金

今年7月起,广州已经将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扩大到70岁以上长者。“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完善长寿保健金制度,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长寿保健金标准。

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优待金发放制度,向7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纯生二女父母发放每人每月100元优待金。适时修改《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各行各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进一步丰富老年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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