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乡(镇、社区)及村(居)对可利用闲置房屋、空巢老人、失独和独居老人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档,重点掌握空巢老人、孤 寡老人、失独老人、低保老人、低收入老人、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伤残老人、优抚老人以及其他60岁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别建立健全了老 年人花名册、生活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花名册、空巢老年人花名册、孤寡老年人花名册、低保线以下贫困老人花名册、助老志愿者花名册等六册基础档案。同时 开展以调查促宣传工作,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等,引导群众 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提高群众认知水平,树立正确的敬老养老观念,在全区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深入调研,明确思路。区民政局局长、区老龄办主任带领相关科室干部深入到全区5个乡(镇)、6个社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与群众和村 (居)干部座谈、和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群众对该项工程的意见和看法,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大力支持。 通过调研明确了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通过2014年建立的一个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一个市级农村幸福院示范点带动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幸福院12个,2016年在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 照料中心〕2个、农村幸福院10个。
三是规范模式、建章立制。在巩固和完善现有为老服务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要求今年新建的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10个农村幸 福院具备“四室一所”的硬件建设,即:休息室、餐厅、娱乐室、图书室和活动场所,保障老人参加活动。同时加强各项目制度建设和运行模式的探索研究,制定管 理、饮食、卫生、安全等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四是加强监督,规范管理。2015年市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选择有责任心、有爱心、有觉悟、有素质的老干部、老党员等从事“中心”的管理和服 务,严禁在“中心”从事赌博活动。切实保障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营运经费,明确条件好的社区(村)从本级解决好人员工资,无偿开展活动,其它地方可从低偿 收费和募捐等形式来解决管理人员的费用问题。
五是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突出 “以学养学、以学养老” 的文化养老理念,充分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协会和老年学校资源,采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协会+老年学校”的“文化养老”方式,设置厨房、 餐厅、休息室、活动室、教室、阅览室、医疗保健室、室外休闲娱乐健身场地等,将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内容渗透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协会为老 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文化养老等服务内容,让广大老年人充分享受“学中有养、养中有学、学中有乐”的文化养老大 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