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公布的规划中,“发展养老服务”单独成章列出。根据规划,我国将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并没有“弱化”机构养老的作用,但侧重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 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具体来说,在吸引社会资本方面,规划提出, 我国将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 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而且,我国还将支持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 改造,用于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