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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养老金改革消息:广安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159

为防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广安区城乡居保局于今年5-6月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区12.11万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2016年度资格认证工作。

积极开展乡镇(街道)集中认证。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待 遇领取人员进行认证,明确集中认证时间和认证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认证工作纪律,对乱报、瞒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 任。中金网6月22日

开展区城乡居保局现场认证。根据工作实际,区城乡居保局抽取业务骨干对大安和大龙两个乡镇7899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现场认证,制定专项认证工作方 案,对现场认证人员、时间、地点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确保现场认证取得实效。抽查认证结果。结合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在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的同 时,分别在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4个村(社区)由区城乡居保局进行认证,并与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的结果进行比对,提高认证工作的 准确性。同时针对长期居住在城区而户籍在乡镇的这部分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城乡居保局就近进行认证,及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群众跑路。 截至目前,区城乡居保局抽查认证6904人,其中有52人死亡。

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

1、认证时间:社保机构应在每年3-6月对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所需证件:由村协办员向上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贵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持《资格认证表》或《待遇领取证》、居民身份证原件等,经村(社区)委会审核盖章。

3、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员持以上证件按期到乡镇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异地办理: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由户籍地乡镇服务中心寄发《贵州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异地居住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经待遇领取人员现 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审核盖章后,按期寄送回户籍地乡镇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在信息系统内时行确认,继续发放其 待遇。

5、注意事项:至每年6月30日止,仍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县级社保机构从7月起,暂时停止为其发入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一)居住在市区且已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所在社区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因患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二)居住在市区但未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所管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居住在市区但单位未改制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原单位办理。

(四)居住在市区但原单位已改制、破产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或退休证到所管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居住在市区的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所管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六)居住在市区的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

(七)居住在市区且已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社区办理;未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所管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八)居住在市区的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

(九)异地居住的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须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函寄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上,盖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章后,邮寄回社保经办机构。

(十)出国定居的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凭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向所管辖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为什么要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一些资深社保从业人士认为,通过日常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经办机构一方面核查了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另一方面也送去了社保工作者的人文关怀,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遵守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社会氛围,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欺诈冒领养老金现象的滋生蔓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一些社保经办机构不断创新认证方式方法 ,像尝试采取视频认证、语音认证、基因认证等智能化的认证方式。不难想象,随着社保经办机构不断改进和完善异地协查认证体制,对省内退休人员直接参加居住 地县区经办中心开展的资格认证,进而实现全省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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