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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启动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5 浏览次数:8
        自7月1日起,淄川区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开始。

今年的补缴工作与去年相比有两个变化:一是材料初审地点的变 更。为方便群众,淄川区人社局将以个人身份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材料初审工作下沉到了各镇、街道人社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仍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申报);二是缴费金额的变更。2016年度补缴1年需要6984元,补缴10年需要69840元,补缴15年需要104760 元。同时,需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补缴条件中对于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仍为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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