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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床位销售出现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9
     一张未完工的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售价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甚至被指有“升值空间”,这是“广东民声热线”在广州佛山交界地暗访时发现的情况。未完工的养老院是否可以“预售”床位?又会不会沦为变相“炒房”?

  养老床位售卖灵活如商铺

  暗访记者在广州金沙洲附近发现,有不少老人拿着某养老院的宣传单,目前该养老院还在施工。从宣传单来看,该院每个床位月租700元,自己不住还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此外,想要入住,每个床位还要一次性交24万元购买床位使用权,所有床位的使用期限都只有26年。购买者不会拿到产权证,拿到的只是一份床位使用权合同。销售称,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权所有人可以逐个床位或整个套间过户、转售或出租。若使用权所有人不想亲自打理,还可以像商场铺位一样,把床位返租给开发商。

  卖床位还是直接入住很关键

  对此,广东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聂元松称,这家养老机构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做过民政核准,但目前还没有完成许可和登记手续,尚未进行许可和登记就开卖是不合适的。聂元松表示,衡量一个民办养老机构是不是合规,首先看它是否进行了登记,其次按照登记的性质看其利润的分配方式,另外,每个老人进来之前会签合同,要看养老机构是不是按照合同履行了服务。“经营模式是卖床位还是老人直接进来入住,这个问题是值得探讨的。”聂元松表示,之后会对该机构进行调研,目前尚不能判断是否存在问题。

  广东行政学院教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称,政府在鼓励养老领域产业化的同时,要拿捏好床位、养老与变相卖房卖床位之间的界限,“还要注意购买床位后的转卖问题,要防止真正需要养老的人没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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