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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参保人待遇不打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68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

  企业呼唤已久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宁夏再次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从石嘴山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缴费总费率比例由2%降低至1.5%,其中,单位缴费由1.3%降至1%、个人缴费由0.7%降至0.5%。

  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此前,自治区已先后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三项社保费率,实现了为企业减负的目的。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之一。以一家拥有100名员工、每人每月工资为5000元的企业为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一个点,就意味着企业每月总共少支出5000元,一年下来,便少缴纳6万元。

  那么,社保费率下降,参保人的待遇会随之“打折”吗?对此,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孔宪辉表示,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对原有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因为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等有关,而此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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