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多省人社局陆续发布信息称“退休人员总体上调6.5%左右”,养老金发放实现“十二连涨”,这让我市不少参保的退休老人非常关注,纷纷来电向本报咨询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7月22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的养老金调整范围除了企业退休人员,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还需要做一些工作。我省4月份接到国家正式文件后,随即开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目前,初步方案已制定出来,并正在进行研讨论证中,待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下发执行。预计最快在今年9月底执行到位。中金网7月22日
人社部门人员也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网上传播的消息,人社部门的官方消息会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对外发布。同时,目前网络上传播的各类“民间版”调整方案,均属虚假消息,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此举将惠及909.74万(不含暂停待遇人员28.57万人)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7月20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本次调整所需资金,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确保在2016年国庆节前完成此次调标工作。此前在2015年2月,我省根据国家的统筹安排,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加上我省2014年自行调增的5元,我省最低标准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湖南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方案,从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在普调基础上,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在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另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即认真落实湘人发〔2008〕119号文件规定的解困标准。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据悉,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发放到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湖南的个缴人员即日起可在省内均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省社保局已经协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今后还将根据需要新增)开通了全省个缴人员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系统,全省个缴人员在省内均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大厅不再办理个缴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业务。
缴费前,个缴人员可先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查询”标签页面中,进入“养老保险查询”栏目,验证本人是否可以通过银行缴费(进入后,点击表格右下方 “个缴测试”按钮),“如果系统提示为‘不通过’,请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是否有转入情况或须修改本人有关信息。验证结果为‘通过’的个缴人员,可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持现金或上述任一银行发放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到相应银行任意网点柜台或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办理手续委托某一银行代缴”。缴费成功后,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凭证为银行收款单,通过委托银行代缴或网上银行缴费的凭证为付款短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向个缴人员开具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