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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度上调至8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2 浏览次数:8
   福利来了,养老金又上调啦!双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此次上调是双峰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第三次上调,上调率达6%。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本次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养老金的上调将惠及该县14.28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而本次调增的基础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1日起进行补发,并于2016年国庆节前全部补发到位,涉及资金64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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