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与养老机构合作
2015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0.4%。人口的持续老龄化使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患病率上升,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相对降低,养老与健康服务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每所三级医院至少与2至3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二级甲等医院至少与1至2所养老机构建立 合作关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当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县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 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医院开进养老院
《意见》指出,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而且,对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申报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审批手 续。这些设置在养老院的医院将纳入统一管理,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的待遇。同时,为方便市民看病报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医养结合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 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
“家庭病床”进社区《意见》提出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此外,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我省进一步完善养老与健康服务体制机制
发布日期: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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