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养老资讯>养老维权>正文

存款变保险老人终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7 浏览次数:163
   热烈祝贺稳盈宝销量破亿!全场三天红包雨这个钱包会生钱,值得每个人拥有!

  太和县周大庄韩大爷2015年3月10日来到太和县消协投诉,称其2012年1月28日到某银行办理了20万元5年定期存款。 2015年春节后去取钱才得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为他办理的是5年期的两全保险。

  韩大爷认为将其存款业务办理成保险业务属于欺诈行为,要求银行返还其本金20万元,并支付三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2万余元。

  县消协接投诉后了解到,韩大爷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当时银行职员只让他在单子上签字却没有告知办理的是保险业务。而银行方面声称韩大爷是知道自己办理的是保险业务,但因时间长久,当时办理业务的监控录像及保监会回访录音已经无法查询到而提供不出充足的证据。

  最终,经县消协调解,银行联合保险公司返还韩大爷20万元,并支付利息2万元,合计22万元。

  电视起火厂家赔偿

  2015年5月7日下午,定远县消费者刁某来到定远县消协投诉称,其于2014年11月在县大润发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电视机一台,4月24日下午家中无人,电视机因故障引发火灾,将家中物品烧毁。

  消费者出具了县消防大队的事故建议调查认定书,明确认定了起火点是电视机处,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县消协接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场负责人前往消费者家中实地查看,消费者家中卧室物品已经烧的面目全非,投诉情况是属实的。最终,商场同意赔偿消费者2万元现金及一台电视机、一台空调。

  养老院虚假宣传老人获全额退款

  2015年3月15日,14位老人来到合肥市消协投诉,反映他们在2013年和合肥某养老院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并购买了金额不等的孝心卡。等到老人们要住进养老院时,才发现收费标准与当初宣传的不一样,要求退款,但院方以违约为由要先扣除20%的违约金。

  市消协接投诉后立即联系院方负责人到场了解情况,老人们投诉的焦点在当时孝心卡推销人员宣传“吃、住、服务费只需缴纳1500元”,且还有签字说明,但事实上这连成本都不够。院方推脱是推销人员个人行为,没有院方盖章,不能认定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最终,经过调解,消费者与院方解除服务协议,全额退款,已扣除违约金的立即返还,此举为14位老人挽回了10万余元的损失。

  电脑数据丢失酒店赔偿损失

  2015年1月4日,消费者李某与陈某来无为县出差,入住县某酒店数码房间,用酒店提供的电脑整理工作数据,哪里知道关机后数据自动被清理,且消费者并没有备份。

  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向无为县消协投诉。县消协接投诉后调查了解,酒店方说明为了顾客隐私,电脑关机数据自动清理是行业普遍做法,而消费者表示酒店并没有在显著位置做有效提醒。最终,经调解,酒店依据消费者日常工作收入及房价进行了赔偿,总计5000元。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