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中发生意外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担责?相信这是老人、家属、护工以及养老院等多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对此,吕惠强透露,广州目前 有计划出台一系列指导和扶持养老机构的新规,当中将规定养老机构应在政府扶助金等资助下,为在院的每一位老人购买人身意外险,由此来减轻各方的压力。
在收费方面,市民政局将协助市物价局等部门,出台新的养老福利机构的收费标准。“目前,广州养老机构的收费还是按照2005年制定的标准, 已经明显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在人员配备方面,吕惠强表示广州将参考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的做法,“将类似寿星大厦改革后‘轮班制’护工的做法, 按老人的入住人数来确定养老院护工配备人数,毕竟聘请个体保姆与老人同吃同住的费用,一般家庭都难以承受,但过去24小时护工的规定,也已不能再继续下去 了。”
将探讨解决全市几十万个体保姆的社保问题
对于护工们普遍反映的社保问题,吕惠强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发现不少转为保姆的护工大都已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了社保,而一些仍未购买社 保、又已转为保姆的护工,让她们一下子拿出一笔钱来补买实在有些困难。“这个问题不仅在养老院存在,全广州市几十万的个体保姆不少都存在这个问题。下一步 我们将连同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探讨研究解决的办法。”
市家协:双方可通过家政公司达成雇佣协议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家政协会,该协会秘书长莫小英建议,既然缴纳400~600元不等的床位费,就能入住寿星大厦成为老人的贴身护工,有陪 护需要的老人应该通过第三方达成雇佣协议,比如从有资质的家政公司聘请护工等。另一方面,觉得自身利益难以受到保障的保姆们,也应该加入家政公司,再通过 劳务派遣的方式去照料老人,“这样一来,双方通过家政公司来达成护理协议,双方都有了保障。”对于市家协的这一建议,吕惠强表示很有借鉴性,可以尝试先在 几家护工或保姆较多的养老院进行试点,如效果理想可以在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推广。
此外,莫小英指出,广州有保险公司专门推出了针对保姆这一特定人群的意外伤害保险,共分六个档次,分别是年缴费19元、22元、38元、 43元、118元、148元,保额是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而对于雇主,家政公司也投保责任险。按照保险方案规定,如果保姆因疏忽造成雇 主或雇主家人身体受损,可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意外身故、伤残赔偿。保姆打烂雇主的贵重物品,也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一次最高赔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