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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初步建立起医养结合的养老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321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青岛调研医养结合工作。据介绍,近年来,青岛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 合类型,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有效衔接的服务新格局。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37张。其 中,有18家二、三级医院转型“医养结合”,71家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

据介绍,青岛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 险制度,并于2015年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探索培育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护理保险结算实行床日定额包干,其中“专护”按床日费170元,“院护”按床日 费65元,“家护”按床日费50元进行结算,“巡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按每年800—1600元进行结算。截至去年底,全市具备医疗护理资质的定点机构近 500家,其中具备医护资质的养老机构近50家,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15家,实行医疗和养老一体化管理的镇村卫生机构4000家。全市已有4万余名参保患者受益,支出护理保险金10亿多元,目前在床护理1.7万人,平均年龄80岁。

此外,青岛还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 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120元,对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20元,所有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此外,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 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 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评估合格的,按照规模和服 务量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互助点,每处每月给予100元运营补助。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47个,覆 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5%的农村社区。对达标的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补助。对改建或租用期达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 予6000元补助。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老年人,按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养老机构 收住本市户籍“三无”、低保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当地普惠性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2015年底,全市养老机 构数达到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7张。

同时,在“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类型中,青岛有18家二、三级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 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服务;全市有71家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共计养老床位6229张)。目前,全市还有65家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和102家镇街卫生院组建了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居家巡诊服务。?? 8月17日至18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青岛调研医养结合工作。据介绍,近年来,青岛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 诊”六种医养结合类型,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有效衔接的服务新格局。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每千名老人 床位37张。其中,有18家二、三级医院转型“医养结合”,71家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

据介绍,青岛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15年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探索培育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护理保险结算 实行床日定额包干,其中“专护”按床日费170元,“院护”按床日费65元,“家护”按床日费50元进行结算,“巡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按每年800— 1600元进行结算。截至去年底,全市具备医疗护理资质的定点机构近500家,其中具备医护资质的养老机构近50家,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15家,实行 医疗和养老一体化管理的镇村卫生机构4000家。全市已有4万余名参保患者受益,支出护理保险金10亿多元,目前在床护理1.7万人,平均年龄80岁。

此外,青岛还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 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120元,对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20元,所有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此外,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 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 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评估合格的,按照规模和服 务量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互助点,每处每月给予100元运营补助。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47个,覆 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5%的农村社区。对达标的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补助。对改建或租用期达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 予6000元补助。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老年人,按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养老机构 收住本市户籍“三无”、低保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当地普惠性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2015年底,全市养老机 构数达到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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