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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清远社区签订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协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154
       昨天,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城南街道办事处正式签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协议书》,这是我市首个政府购买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从6月开始,乐清市清远社区70周岁以上的持证五保户和残疾人均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免费享受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

  清远社区于2011年12月份成立,入住人口约1.2万余人,流动人口约4500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1218人,以空巢老人居多。据社区工作人员调查,社区的单身老人和孤寡老人对于养老服务需求较大。如78岁的林先生,妻子十多年前去世,子女均在外地,属于典型的空巢老人。他说,年纪大了,生活上很多事都力不从心,对于大半辈子没做家务的他而言,洗衣、烧菜等家务活尤其困难,因此很期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能提供相关服务。78岁的孤寡老人黄阿婆,听说养老服务中心能为五保户提供免费服务,非常高兴。她说,盼望能早日过上集体生活。

  今年3月,清远社区被列为乐清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社区工作人员开始着手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人员配备上,该社区成立了一支49人的志愿者队伍,并按照5项服务内容分队。成员基本是50~70岁身体健康的退休老人,按照低偿自愿的原则提供服务。在场地和设备配置方面,该社区改装了“星光老年人之家”,作为日间照料服务场所,添置了3张床、10张活动躺椅、洗衣机、厨房设施以及围棋、麻将等娱乐工具。同时,社区还印发了联系卡,方便老人联系志愿者,上门办理代买日用品、送餐、打扫卫生等服务项目。

  根据《协议书》,清远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提供老年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弱势群体服务、临终关怀等5大服务项目,并记录服务事项完成情况和台账资料。城南街道办事处负责服务事项的跟踪、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并按照资金支付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原则,支付服务经费。

  清远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朝泉介绍,清远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是我市首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对象,属于民办非企业机构。今后,该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针对不享受免费服务范围的老人推出服务项目,并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适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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