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出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明确了5个方面、26项应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政策措施。各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辽宁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市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辽宁省把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纳入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省里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指导各市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各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策,进一步规范统筹支付项目和养老金发放流程;普遍实行市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双审双核、相互监督、提前公示、公开审批等制度和程序,对特殊工种和因病退休审批严格管理。人社部门会同民政、公安、卫生、法院等部门认真开展养老金领取 资格认证,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跑冒滴漏。
上半年,全省共对80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未予办理退休手续;查处冒领养老金92人,追回冒领养老金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