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国家推行“以房养老”试点,目的是让保险业更多地参与到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工作中来,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 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但最终试点成效并不乐观。大部分普通民众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 保险仍持谨慎态度,作为承保方的保险公司,目前也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究其原因,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有关,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同时,“以房养老”涉及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 业,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认知。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客户在房屋未 来价格走势上出现认识差异,成为我国“以房养老”试点运行不畅的又一因素。
好的想法,需要好的落地机制。为此,国家应加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填补现有法律体系的空白,为“以房养老”提供更加适宜的发展空间。同时,政府也应积极了解保险公司在推行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切实加以解决。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则应引进、吸收国际先进风险控制技术,提高精算定价能力,优化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以解决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 险防范等问题。也要结合我国市场的具体情况,开发设计出更加适宜的“以房养老”产品和服务。当然,民众保险意识淡薄也制约着“以房养老”的推动,保险公司 要做好宣传。
总之,只有多方配合,“以房养老”才能达成政策推广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