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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156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 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中国保监会表示,今年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 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那么,“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何时能在合肥落地呢?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一直在密切关注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动向,并积极争取早日将安徽纳入试点地区。

“以房养老”与“住房反向抵押”

从 宽泛的角度理解:“以房养老”即是通过对房产的灵活处置来规划个人的养老支出。比如:老人可以将房子出租,以租金补贴养老支出;也可以将房产一次性卖掉, 折现成现金,再通过理财、保险等方式规划养老支出。现实中,还有部分老人将房产作为遗产约定留给特定的子女或亲属,并由受益人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从 狭义的角度看,以房养老则对应一个备受关注的专业词汇:“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其操作方式是:老年人通过住房反向抵押的方式,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 取养老金,并且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居住权;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则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住 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种养老模式发源于1960年代的美国,后来推广至英国、荷兰、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 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7月1日,中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前,中国保监会也表示,今年上半年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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