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 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中国保监会表示,今年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 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那么,“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何时能在合肥落地呢?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一直在密切关注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动向,并积极争取早日将安徽纳入试点地区。
“以房养老”与“住房反向抵押”
从 宽泛的角度理解:“以房养老”即是通过对房产的灵活处置来规划个人的养老支出。比如:老人可以将房子出租,以租金补贴养老支出;也可以将房产一次性卖掉, 折现成现金,再通过理财、保险等方式规划养老支出。现实中,还有部分老人将房产作为遗产约定留给特定的子女或亲属,并由受益人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从 狭义的角度看,以房养老则对应一个备受关注的专业词汇:“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其操作方式是:老年人通过住房反向抵押的方式,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 取养老金,并且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居住权;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则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住 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种养老模式发源于1960年代的美国,后来推广至英国、荷兰、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 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7月1日,中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前,中国保监会也表示,今年上半年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